BAODINGSHI  LAWYERS ASSOCIATION
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保定律协 | 发布时间: 2023-04-13 | 25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开展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

工作的通知

 

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河北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和核准执业的律师(包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20231月1日后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批准执业的律师参加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方式、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方式。考核工作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同步开展,可以采用书面审查、实地检查或其它有效方式进行。其中,实地检查的律师事务所数量不少于20家。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内容和标准按照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律发通〔2010〕25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监督本地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

三、考核时间安排及分工

(一)律师事务所考核和结果评定(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15日)

着眼全市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市司法局全力做好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工作,通过推进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夯实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管理的基础和质效。在律师事务所考核工作中,市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模式,同步做好对律师事务所的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考核检查安排和时间另行通知。

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023年1月1日后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考核结果标注为“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查处,或者受到停止执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应当暂缓考核,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处罚期满后再予考核。

(二)律师考核和等次评定(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10日)

市律师协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省司法厅、省律协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对全市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全市各市直律师事务所和县(市、区)律师事务所要按照要求将律师年度考核材料报市律师协会。市律师协会要认真组织做好对全市律师的集中考核,严格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和等次。

集中考核地点:各律师事务所将考核材料按规定时间交到保定市律师协会(保定市向阳北大街766号金地宝座写字楼20楼)。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2023年1月1日后批准执业的律师,考核结果标注为“新执业”。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或者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应当暂缓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再予审查确定。

(三)市律师协会要同步做好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考核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由本单位考核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市律师协会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考核采用实地抽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组织填报相关各项附件内容(附件1-9){备注:附件9只需各县(市、区)自行制作模板填写}。律师事务所相关纸质考核资料上交至市司法局律管处40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baoding5913681@126.com邮箱。律师集中考核相关纸质考核资料和电子版一并上交至市律师协会。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相关各项表格内容从保定市律师协会网站(http://www.bdslsxh.cn/)下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考核统筹。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律师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市司法局要统筹抓好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着力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区)要监督本地律师事务所开展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并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好本地律师事务所参加全市律师年度集中考核。市律师协会要按照工作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落实好对全市律师的年度考核相关各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认真梳理分析本区域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日常管理情况,督促本地律师事务所完成年度执业总结的上报工作;市直律师事务所要全力加强本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并针对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日常各项部署和在年度实地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真正达到补短板、强弱项、促规范的目的。

图片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