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法治宣传日”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执法公开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决定组织市直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法治宣传日”活动。现就开展法治宣传日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划分

各单位于2016年6月28日至30日(任选一天)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法治宣传日”活动,时间不少于3小时。

二、活动内容

结合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开展法律咨询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本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到各自顾问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没有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以律师所为单位,集中到本所办公地附近村(居)或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二要强化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严肃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坚持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

三要按时反馈信息。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形式、参与活动的律师姓名等情况,于6月28日12时前《活动方案》将电子版报市局律管处指定邮箱:baoding5913681@126.com;活动中要有标识、有宣传资料,并于活动后上报专题报告及总结资料,于7月1日12时前发送至我处上述邮箱。

届时,市局律师管理处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以确保法治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高成校

电 话:5916065(办公)、18903323679(手机)

 

 

 保定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