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文件
保司【2014】56号
保定市司法局 保定市律师协会
关于报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实施情况的通 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多年来,我市广大律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也积累了一定的服务经验。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市政府及其部门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市司法局、市律协将适时举办“保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会”。为了广泛深入调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情况和制度建设意见,请你们就本地(所)目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调研并报送有关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本地(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现状
1、本地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情况(主要指制发相关文件和建立有关工作机制情况,此项内容仅需各县司法局报送)。
2、本地(所)律师担任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担任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数量、业务收入,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人数。
3、好的经验及做法、取得的工作成效及典型案例。
二、本地(所)律师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加强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要求:
1、各地(所)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调研,准确统计,确保形成客观、全面、高质量的报告。
2、书面报告不少于3000字,经验及做法要突出亮点。
3、书面报告及统计表务必于9月19日前报市局律管处。
联系人:李润宏(5916065 falvguwen2014@163.com)
附件: 1、律师担任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情况统计表(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