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事务所周五例会制度第三周(6月20日)
参考学习内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业务档案管理、推进律师事务所“三化建设”进程,根据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建立周例会制度的意见》(保司〔2014〕29号)精神,结合律师事务所实际,现将第三个周五例会(6月20日)参考学习的内容通知如下:
内容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辩护律师会见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司[2014]68号);
内容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10年4月8日司法部令第122号);
内容三:《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2004]律发字第24号)。
以上三份文件,请各所自行从互联网上下载打印,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保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