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律师协会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周例会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4-10

保司〔2014〕38号

 

 

   保定市司法局

    保定市律师协会

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周例会制度落实情况的

通   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根据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建立周例会制度的意见》(保司〔2014〕29号)要求,6月6日下午和6月13日下午,保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保定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分成四个小组,分别对王笑娟所、宏保所、金房所、盛誉所、曾知所、兴冀所、杜新月所7家市直律师事务所以及高碑店市司法局所属9家律师事务所、雄县司法局所属4家律师事务所落实周例会制度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现将抽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7个被抽查的市直所:按规定召开例会的有王笑娟所、金房所、盛誉所、曾知所、杜新月所、兴冀所;到会率比较高的有王笑娟所、金房所、盛誉所、杜新月所、曾知所;会议记录比较详细的有王笑娟所、金房所、盛誉所、杜新月所、曾知所。高碑店市司法局所属9家律师事务所和雄县司法局所属4家律师事务所:均按照规定落实了周例会制度,局领导每周五下午都会带机关相关人员轮流到律师所进行检查,亲自参与律师所的周例会,对律师所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汇总和指导。从两次抽查的总体情况看:多数律师事务所能够认识到建立周例会制度的重要性,并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周例会制度。值得表扬的单位有:王笑娟所、金房所、盛誉所、曾知所、金杯所;在此,对没有按要求召开例会的宏保所提出批评。

二、好的特点

一是思想重视,认识到位。在接到市司法局、市律协《关于律师事务所建立周例会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后,各单位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能够及时召开律师大会进行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高碑店市司法局还召开了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会议,对《关于律师事务所建立周例会制度的意见》进行了学习、安排和部署,对律师所建立健全周例会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大家普遍认识到,周例会制度是密切全所律师关系、增强内部团结、及时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一种很好形式。在原有的会议制度基础上,金房所、盛誉所、金杯所等单位能够及时调整本所例会时间,以确保与全市例会安排保持一致。

二是计划周密,要求严格。从抽查会议记录情况看,多数单位能够按照《意见》要求组织召开例会,同时建立起严格的考勤登记制度,并设立了专门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记录。王笑娟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之日起就建立了周例会制度,每月都制订详细的学习计划,由主任或副主任亲自组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提前请假,事后还要安排专人补课。金杯律师事务所周例会制度已坚持了10年,并且对人员参加情况、会议学习内容等事项记录比较全面。

三是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盛誉律师事务所在召开周例会期间,除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外,还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律师所“三化建设”水平进行了热烈讨论,通过相互间学习、交流与探讨,不仅提高了律师的业务水平,还进一步激发了律师参与律师所建设的工作热情。曾知律师事务所利用召开周例会之机,聘请了一名房地产方面的专家来所进行授课,坚持落实会议与业务学习两不误,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律师事务所思想认识不高,对周例会制度的重要性缺乏清醒认识。有的律师事务所对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印发的文件内容不清楚,有的总想以各种借口逃避此项制度的落实。

二是个别律师事务所组织不够严密,人员到会率不高、会议秩序比较乱,学习内容随机性高,没有计划。有的律师所内部管理较为松散,很难把人员召集到一起,实到会人数与应到会人数差距较大;还有的律师所不能正确处理参加周例会与接待当事人的关系,影响了学习效果。

四、工作要求

对周例会制度的建立,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把落实周例会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开展起来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抓好整改。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今后的抽查过程中,对那些抱着无所谓态度、躲避和应付检查、长期不组织召开例会、以计划更换办公地点为借口不落实例会制度等问题将点名进行通报批评,对律师所主任和其他合伙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落实周例会制度情况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挂钩。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律师事务所   周例会制度   检查通报           

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市委政法委

送:局领导                                          

保定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印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