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关于转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市所主任认真填写方案中的《全市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表》,将纸质版于5月9日前交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联系电话:5913681

 

 

              律师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正风肃纪动员大会精神和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关于正风肃纪行动的安排部署,全面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局党组决定,自4月1日起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周本顺、张越、聂瑞平、石海林同志在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以整风精神和铁的手腕抓好作风建设,打好反对腐败攻坚战,着力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八种突出问题”,即:特权思想、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有规不守、随意执法、了难捞钱、庇护黑恶、贪赃枉法。要弘扬认真精神和务实作风,注重严格要求,把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措施贯彻到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使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持续转变,执法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警民关系更加密切,以转型行动实际成果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推进“五个过硬”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这次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以解决“八种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执法公开为载体,在全市司法行政干警中集中开展“五对照、八整治”:对照践行根本宗旨的要求、对照坚决反对“四风”的要求、对照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对照严守“铁规禁令”的要求、对照坚持廉洁自律的要求,整治特权思想、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有规不守、随意执法、了难捞钱、庇护黑恶、贪赃枉法等“八种突出问题”。同时,打好政法机关执法大检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和政法机关窗口单位集中整治“三场硬仗”。

三、方法步骤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公开公示、监督检查、完善机制和打好“三场硬仗”六个环节。4月1日至8月31日共5个月时间。

(一)学习教育(4月1日—4月20日)

1、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特别是周本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凝聚干警信仰共识、使命共识、价值共识、事业共识,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开展职业良知教育。教育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干警最重要的职业良知是执法为民,最核心的职业道德是公正廉洁执法。引导大家坚定法治信仰、坚守法治职业操守,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增强抵制诱惑的定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

3、开展法律纪律教育。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干警自觉做到心有戒尺,敬畏法律、敬畏人民,坚决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干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二)自查自纠(4月21日—5月20日)

1、征求意见。通过随机走访、会议座谈、约谈交心、蹲点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通过问卷调查、群众来信等形式,面向社会和群众征求意见并认真梳理、对号入座。

2、查摆问题。以“五对照、八整治”为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逐一对照,逐项对照,逐项查摆问题。每名干警认真填写《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表》。各地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参加的干警自查情况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干警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3、整改落实。对于自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公开公示(5月21日—6月5日)

通过公开栏、专门网站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通过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研究解决。

(四)督察检查(6月6日—7月5日)

各县(市、区)司法局自查自纠情况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的同时,一并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将结合群众来访、社情舆情反映和听取意见环节收集的线索,进行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查处。对于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

(五)完善机制(7月6日—8月30日)

1、完善制度规定。针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改废止的废止,该制定的制定,该健全的健全,该细化的细化,注重从源头上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规范制度体系和常态长效机制。

2、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成效,确保执法权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队伍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建立干警作风档案,对作风廉政有问题的,在奖励、评先、晋升、晋级上实行一票否决。

(六)打好“三场硬仗”(与以上各环节穿插进行)

1、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大检查活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保政法﹝2014﹞28号)要求,从3月1日至8月31日,市委政法委组织15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市两级政法机关2012年以来办理的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案件、民调案件、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等八类案件的执法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检查。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要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发现负面典型案件和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市委政法委纪工委将直接组织有关部门倒查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行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全市涉法涉诉案件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保政法﹝2014﹞38号)要求,从3月初至5月底,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涉法涉诉积案攻坚行动,通过领导包案、责任追究、经费保障、审核把关依法处理,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实现“两个下降、四个确保”的总体目标。在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全力化解信访案件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发现和剖析产生信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确系执法过错、瑕疵引发信访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政法机关窗口单位集中整治行动。为切实改进全市政法机关工作作风,市委政法委将对全市政法机关直接接触人民群众的窗口单位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明察暗访、核查举报等方式,重点查究整改“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有规不守、随意执法等问题,对有关人员严肃问责。要求各单位就共性问题建章立制,以制度化的规定规范政法干警的行为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党组书记、局长周立光任组长,市局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主任、处长为成员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治部,主任由李兰云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督导检查、执法监察等工作。各县(市、区)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作出具体安排。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前报市局行动办。

(二)明确责任,强力推进。一要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各直属公证处要对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防止流于形式。二要畅通渠道。市局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公开设立举报网站;各单位要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三要深挖细查。认真迎接市执法检查组的检查,切实发现自身在作风纪律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督导,要账较真。市局将成立督导组,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建立督导日志,提出督导意见,把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各单位整改情况记录在案,跟踪要账,推动有关任务落到实处。对相关工作不到位的,市局将进行通报,必要时约谈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确保从上到下各级有压力、有动力,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全面整改,从严问责。一是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作风纪律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及时整改。二是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排查,涉嫌违纪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对发现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瞒报漏报或追责不力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统筹兼顾,推进落实。要把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与当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抓好落实。一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作为活动的重要抓手,与活动同步安排、统筹推进;二是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坚定信念、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主题教育活动相融合,调整时间节点,实行同步运行,集中解决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与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科学安排,统筹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市局行动办联系电话:0312—5913685       

邮箱:sifajijan@163.com

附件:全市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