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网络远程培训联络人信息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培训的律师所,每所都要确定1名培训联络人具体负责本所与点睛网的工作对接。请将本所的《联络人注册表》和上次通知中的《学员注册表》于2013年5月31日前一并报到律师管理处(电子版、纸质签章版各一套)。

联系人:蔺萍、张笑

电话:5913681

E-mail: baoding5913681@126.com

附:《联络人注册表

 

律师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