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关于报送涉外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省厅律师工作指导处的通知要求,抓紧时间调查,如有省厅律师工作指导处通知要求的律师,请抓紧时间填写“涉外(贸易摩擦)律师调查表”,并于3月7日前报送电子版到市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电子信箱,纸质材料于3月9日前报送市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附: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关于报送涉外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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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钦利 电话:0312-5913681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