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司党[2011]99号)转发你们,望各单位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方案》中明确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需重点检查的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于10月份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检查。
各单位全面自查阶段工作报告,请于10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联系人:许钦利、蔺 萍、高成校 电话:5913681
电子邮箱:baoding5913681@126.com
附件:l、2011年度执法大检查检查情况统计表
2、2011年度执法大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1年9月28日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
冀司党[2011]99号
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大检查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监狱局,劳教局,各市司法局:
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厅党委决定,自9月5日起到年底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一次以查摆问题、督促整改、规范执法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大检查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现将执法大检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1年9月5日
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
执法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大检查活动,强化我系统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源流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深入查摆和整改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强化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意识,全面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促进严格公正执法,从源头上遏制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执法大检查的重点
(一)检查对象:全省各监狱、劳教单位,各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社区矫正部门。
(二)检查内客:
1、监狱劳教工作。(略)
2、法律服务工作。
(1)对待群众工作态度蛮横、挑词架讼。
(2)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搞不正当竞争。
(3)对公开承诺的民生事项不认真组织实施未兑现的。
(4)利用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钱财,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
(5)不按要求规定收费,损害群众利益。
(6)违规办金钱案、关系案。
(7)对外公开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8)其它不按规定办理法律服务事项的行为。
3、司法鉴定工作。(略)
4、社区矫正工作。(略)
三、执法大检查的组织形式
(一)全系统执法大检查由省厅统一部署,省监狱局、劳教局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分别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活动组织实施,做好执法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省监狱局,劳教局和厅律师处、公证处、社区矫正处、司法鉴定处由分工负责的厅领导担任组长,成立7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就监狱、劳教、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7项工作,实地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执法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执法大检查活动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约谈、明察暗访、抽查案卷、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
l、听取汇报。执法检查组听取各地各单位的工作汇报、了解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总体情况。
2、明查暗访。执法检查组到市县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接待上访人员,突击暗访各地各单位,了解执法办案实际情况。
3、抽查案卷。执法检查组抽查各地各单位的案卷和法律文书,及时查找、总结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注意收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法律文书规范、释法说理透析的典型案例。
4、问卷调查。执法检查组要分别制作形式简便、内容客观的问卷,了解社会公众对执法满意度和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度的评价,发放调查问卷不得少于1000份,一般群众的占调查对象比例不得低于30%,并及时收集整理有价值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步骤
本次执法大检查活动从2011年9月5日开始至2011年12月31日结束,共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阶段(9月5日一9月30日)
根据省厅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各系统各行业各部门要结合职业化建设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挖根源,不留死角死面。并对照本单位执法中存在的弱点,加紧自查,狠抓整改,争取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集中检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系统各行业各部门都要专门成立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进行集中检查,按照哪些环节发生问题就重点检查哪些环节、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什么问题的原则,对省委政法委和省厅确定的执法大检查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认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后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省厅执法检查组要将劳教、公证、司法鉴定工作和保定、石家庄、唐山、邯郸、廊坊等5市作为检查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细致开展检查。
(三)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地各单位对于发现的执法个案问题,要依法纠正,逐一明确责任,逐一确定整改时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省厅将认真进行研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派出督导小组,帮助其查找原因、研究措施、督促整改,促进问题的解决。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告。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各单位撰写执法大检查总结报告,报省厅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省厅将对本次执法大检查与职业化建设工作一同进行验收。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厅党委书记、厅长李益民同志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穆培文,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监狱局局长许新军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的厅执法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此次全系统执法大检查活动。
厅执法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纪委,负责执法大检查活动的具体事项组织协调工作。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建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厅副巡视员郑福会同志任副主任,成员单位为监狱局,劳教局,厅办公室、纪委、法规处、公证处、司法鉴定处。省厅执法检查组组长由李建卿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郑福会同志兼任,检查组成员为王伯文、刘志朝、强华、孙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支持、配合执法检查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大检查活动,全力支持执法大检查工作,自觉接受执法检查组的检查,虚心听取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正确面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二)认真检查,务求实效。执法检查组要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切入点,瞄准涉法涉诉高发的部位、环节,深入、细致地开展执法大检查,找准问题,深入剖析,提出对策,努力理清和解决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根源。
(三)加强指导,定期通报。省厅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实行旬报制度,准确、规范填报有关报表,定期向省委政法委报告执法大检查进展情况。
(四)依法查究,严肃问责。对于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执法问题,省厅将按照坚决一查到底的原则,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