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

发布时间:2017-04-10

贯彻立山书记指示精神

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队伍建设

 

近期,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省、市政协委员在刘建立副主席率领下,对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听取了市局关于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报告中指出,近年来,我市律师队伍规模发展很快,律师制度及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律师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对我市改革发展与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报告》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情况,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山同志在《报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市政协的视察报告很好,为我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思路和建设性意见。请立光同志组织司法局和律协认真学习、研究,提出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上报。”

立山书记的批示,对全市律师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市局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协会要以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立山书记批示精神,认真学习、研究《关于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报告》中提出的四方面建议,迅速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关于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报:省司法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王晓栋、

王立山、高天民、梁书屏、刘宝玲、刘建立

发: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送:本局领导                                           

保定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2日印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