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律师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7-04-10

2011年6月10日上午,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在星光大厦友谊厅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总结我市律师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律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副书记王晓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山,市人大副主任梁书屏,市政协副主席刘建立,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马文河,公、检、法等16个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市司法局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长、主管副局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记,市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参会人员近三百人。此次会议是近年来保定市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律师工作会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山主持会议。

市委副书记王晓栋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王晓栋书记从全局的高度对我市律师管理工作和全市律师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法律保障、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全市大局稳定等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他结合我市律师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要求:一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要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保持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二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运用法律观点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前瞻性、实效性法律服务;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进展,广大律师要自觉服务于全市构建“大维稳”格局,依法积极参与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群体性事件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置;要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牢固树立群众观念,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社会关切,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倾斜,围绕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领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依法保护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切实加强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要持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律师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三难”问题;要落实律师行业各项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共同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社会环境。

王立山书记就《应当保障律师事业的更好发展》这一主题讲了重要意见。他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律师行业各项扶持政策,面对当前制约律师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要抓紧进行专题研究,尽快拿出有效解决办法和工作意见。各级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作为律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自治组织,要在保障和促进律师事业更好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首先要全力服好务,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原则,积极地、全方位地为广大律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使广大律师更有尊严和更好地依法执业。其次要严格依法依纪管理,特别指出,今后凡是发现个别律师违法违纪从事执业活动的,都要严肃查处,绝不迁就姑息。广大律师面对新时期律师工作的新要求,要不断加强学习和严格自律,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每一位律师都不应满足于当个一般过得去的或者能挣钱的律师,而要把律师职业作为一种神圣的事业、志业来对待,努力当一个人民满意的大律师、名律师。要加强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尤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操守高尚、形象良好,确保永远做一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

王立山书记强调,公安、检察、法院在诉讼活动中要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并积极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当前,特别是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保律师的阅卷权和会见权。要认识到,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阅卷权、会见权、辩护权,从根本目的上讲,与公安、检察、法院办案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人民警察、检察官、法官和人民律师一起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命运共同体。所以,公安、检察和法院办案人员必须认真转变执法理念、规范办案行为,自觉为律师执业提供法定保障和服务。要加大为律师执业提供服务的物质投入,凡是有条件的法院,都要给律师提供阅卷、休息和存放律师袍的专门场所,并提供收转资料、影印、传真等便利服务。

周立光局长主持了下半场会议。他指出,这次全市律师工作会议传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那就是要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搭建发展平台,使我们律师队伍从管理上、从能力上都有新的提高。我们以此为基础,要将律师所做优、做大、做强。他说,律师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律师行业是非常神圣的职业。我们从事律师工作,是党和人民政府、人民群众赋予我们的光荣,这种光荣也是我们大家从事律师工作的一种信念。因此,全市律师要抢抓机遇,积极进取,充分调动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充满信心地建设好、发展好我们的律师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