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保 定 市 司 法 局

关于印发《保定市律师行业开展“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法律服务团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保定市律师行业开展“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法律服务团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保定市律师行业开展“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法律服务团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律师工作会议任务部署,依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律师行业开展“三团一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司通[2010]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法律服务团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省厅《实施方案》为依据,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组织指导全市律师行业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工作大局,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我市“构筑环首都经济圈”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法律服务团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进一步将全市各级律师工作管理部门和广大律师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市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有效整合律师法律服务资源,为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创新能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行业改制改组、节能减排、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等工作中,发挥好法律服务和保障作用,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支撑,推动我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

2011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发展、加速转型、实现经济崛起跨越的重要时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市委、市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确立了我市加快建设环首都经济圈和京南新城的总体思路,即:一线(位于环首都一线的涿州、涞水、高碑店)带二线(涞源、易县、定兴、雄县、容城及白沟新城),二线带全市,梯次带动、整体推进。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在全省开展“三团一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中,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紧紧围绕为“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下大力气,做好文章,助推全市经济大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实现强市兴县富民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一)集中优势力量,为加快建设环首都经济圈提供法律服务。

“十二五”时期,我市将充分发挥毗邻首都的独特区位优势,积极构筑“环首都经济圈”,全方位深化与北京的合作、承接北京资金、项目、产业、人才、信息、技术、消费等方面的转移,加快“四区六基地”建设。全市律师行业要围绕充分发挥我市历史文化和低碳城市试点的优势,着力发展文化旅游、会展经济、新能源、汽车制造、纺织服装、现代物流等,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和历史文化名城,加强法律分析,主动上位提供深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为重大工程、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全市律师行业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培育保定高新区、大王店产业园、长城工业园等大型工业园区以及长城汽车、英利新能源等大型企业集团,加快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集约集聚发展,促进提升我市产业发展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部署,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服务好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跨越发展项目为重点,积极参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充分运用已有的良好工作渠道和服务方式,不断推进、扩大和深化服务成效。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民间投资项目建设,切实做好法律论证和服务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为推进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市发展上水平、出品位发挥积极作用。

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围绕增强现代城市意识、改变城镇面貌、带动产业聚集、增强承载能力,为有关部门科学制定城镇建设规划,顺利推进城市建设改造,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就实现城市发展上水平、出品位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论证,为党委、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参考。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拆建工程阶段矛盾的纠纷化解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社会矛盾及群体性事件,促进全市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

(四)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农村土地征用、环境污染、资源纠纷、集体资产处置、社会治安等突出问题,切实把好法律关,防止因决策或措施不当而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通过“上一堂法制课,送一本法律书,发一张法律服务联系卡,签订一份法律顾问合同”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为当地农业支柱企业、农村专业大户、农业园区等提供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

(五)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民生改善步伐、实施十大“幸福工程”,继续探索便民利民惠民的新举措、新途径,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法律救济覆盖面,兑现每名律师每年办理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的承诺,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有法律服务。进一步把法律服务资源向就业、就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努力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要继续开展律师服务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积极建立社会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使有限的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法律服务的科学性。

在开展“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法律服务团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中,各级律师工作管理部门和广大律师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各项战略部署,进一步突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强市兴县富民为目标的服务主题,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注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的转化,以发展的眼光审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研究法律服务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确保法律服务工作思路、服务举措更加符合我市实际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加强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研究,增强法律服务的针对性。

各级律师工作管理部门和广大律师要加强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跟踪研究,通过召开经济形势报告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认真学习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对法律服务行业带来的新机遇,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证券、房地产、涉外等领域法律服务业务的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对策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实现新的拓宽和延伸。要进一步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有关政策法律问题研究,及时为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服务,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拯救困难企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等方面的工作方案,为落实有关政策和宏观措施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组织广大律师主动为企业提供依法有效防范对外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风险服务,切实维护全市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大胆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法律服务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各级律师工作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律师行业与房地产、金融、证券等行业之间举办“研讨班”、“座谈会”等活动,促进交流,增进了解,推动服务领域的拓宽和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广大律师组成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重点企业登门服务,就国企改革、企业兼并重组等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措施,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各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重点选择规模以上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或规模以下创新型和高增长型企业主动服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审查企业规章制度等活动,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做好跟踪回访检查工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服务方案,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防范与控制经营风险。通过主动、依法、科学的法律服务,努力规范一批企业规章制度,疏导化解一批企业矛盾纠纷,抵御防范一批企业法律风险,提高一批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

(四)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将联合成立专门的业务机构,就如何开展好“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法律服务团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并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下半年结合专职律师培训,组织开展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企业发展趋势、法律服务实务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提高广大执业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经验交流会,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就专项行动中创造和积累的工作经验、服务成效进行交流和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内帮扶互助,实现服务能力的共同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法律服务团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是服务党和政府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律师工作管理部门和广大律师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坚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把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作为当前律师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自觉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各项法律服务活动中去,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联合成立“加快建设环首都经济圈法律服务团”保定市分团,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耿凤忠同志任分团团长,律师协会会长史昌同志任副团长,成员由协会各副会长及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兼律师协会秘书长白宏斌等同志组成,负责对全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与有关部门开展沟通与协调,为法律服务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市司法局在律师工作管理处设立专门办公室,在省厅专项法律服务行动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市“加快建设环首都经济圈法律服务团”分团的领导下,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并及时向省厅领导小组报送工作信息。

(三)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本单位开展“环首都经济圈建设法律服务团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情况的汇总整理,并及时、准确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凡是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要按时报告,凡是要求报告结果的,要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二是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表彰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督促整改。三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之间要建立工作联系渠道,保证工作信息的畅通,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工作网络,确保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健康顺利开展。

(四)严格督导检查。

市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赴各地督导检查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适时召开调度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督促各地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凡督促检查事项,要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建立和完善执业监督、质量跟踪、服务反馈等制度,确保依法、规范、诚信服务,树立我市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推动各项服务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五)注重工作实效。

各级律师工作管理部门要注意加强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强对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跟踪指导,做到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步推进。同时,要坚决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不良作风,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将注重实效贯穿活动始终,锐意进取,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好各项法律服务活动,推进工作落实,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