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律师协会
转发省律协《转发<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师协会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冀律协【2011】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市律协 。
附件:
1、河北省律师协会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的通知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