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定市司法局党组关于普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保司党组[2011]1号

 

中共保定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普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

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党支部、市直律师所各党支部:

开展领导点评工作,是中央、省委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抓创先争优活动的明确要求,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有序开展的重要举措。搞好这项工作,对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查找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普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冀创组[2010]40号)要求,现就我局领导点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确保全面覆盖。点评工作要结合党建工作述职活动进行,做到“两述职、两汇报、全覆盖”,即所有党支部书记要向上级党组述职;所有党员要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所有党支部要向所在单位党组汇报;整个点评工作要覆盖到局全体党员和所有党支部,确保党组书记都要对本单位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每名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要被点评。局党组适时召开党建工作述职会议,选择部分党支部就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专项述职。

2、领导带头点评。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单位和联系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党组书记对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点评。

3、搞好基层点评。各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每名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接受所在党支部的点评。

4、完成时限。2011年1月31日前,全部完成点评工作。今后,要把日常点评与定期点评结合起来,对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点评内容

1、对基层党组织点评的主要内容。(1)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情况;(2)推动中心工作和落实重点任务的成效;(3)开展对标定位、认责承诺、夺旗争星、亮牌示范等活动情况;(4)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5)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情况;(6)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2、对党员点评的主要内容。(1)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2)践行承诺、岗位争先的情况;(3)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4)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三、点评方式

1、集中点评。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或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点评。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2、现场点评。党员领导干部可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即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3、个别点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式,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也可专门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4、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对一些单位进行点评。

四、组织领导

1、确保点评质量。点评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对点评对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点评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

2、注重搞好结合。区别不同单位和党员的情况,采取符合实际的方式进行点评。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点评可与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确保点评工作落到实处。注意通过点评发现典型、营造氛围,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使点评的过程称为鼓舞士气、推动创先争优的过程。

3、强化督促检查。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采取集中调度、明查暗访、编发简报、定期通报等形式,复古传奇对开展领导点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011年1月8日

 

 

 

主题词:     司法     创先争优     点评     通知

报:省厅创优办、市创优办

送:局领导

保定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1月8日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