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法律援助中心
保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关于上报法律援助案件的通知
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政法稳定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省厅部署安排,2010年3月,保定市司法局印发了《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开展“千名律师办千案服务民生促和谐”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掌握各单位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全面完成千名律师办千案统计工作,完成省厅下达的任务,现将各单位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统计上报。
一、统计范围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
(二)区人民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
(三)律师事务所自办的法律援助案件。
二、上报时间
于2010年10月29日前报市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5916065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