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 保定市律师协会 2010年度实习律师培训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规定,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保障实习的质量和秩序,经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律师协会研究决定,举办2010年全市实习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年8月17日——19日,8月16日全天(星期一)在华电接待中心大厅报到,过期不予办理。

二、培训地点

华北电力大学接待中心(永华北大街619号华北电力大学一校区院内)

乘车路线一:火车站乘公交车18路、102路华北电力大学站下车,北行100米路东。

路线二:从京珠高速公路保定北口下,沿高速引线(七一路)西行到莲池北大街丁字路口往南行200米路西(东门进入)。

路线三:从客运中心乘37路华电一校区北行100米路东。

三、培训内容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基本技能、律师实务等内容(详见培训日程)。

四、培训费用

各县律师所参训学员每人交纳培训费750元(含食宿、教材);市直所参训学员每人交纳培训费600元(不含食宿、含教材)。

五、所需材料

1、参训学员见此通知后请在实习律师事务所登录律师管理平台,下载《实习人员登记表》、《实习申请表》和《实习协议》(附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一式一份,报到时提交。

2、参训学员报到时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另交照片一张(要求: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着正装、近期,背面写明实习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本人姓名)。

六、几点要求

1、要求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所参训学员的通知和组织工作。

2、参训学员按照所需材料要求准备齐全,按时报到,报到时一并交纳培训费。

3、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请假,否则不予办理实习证。

4、住宿学员要保管好房间设施及物品,损坏照价赔偿,费用自理。

联系人:蔺萍、晋尚忠、张笑 

联系电话:5913681  2233449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