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举办《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 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专题辅导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各律师事务所:

2010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原则、证明标准、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办理刑事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

为了准确把握两个规定具体内涵,全面提高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质量,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决定举办两个规定的专题辅导讲座,在保定设分会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8月1日(周日)下午2:30开始(2:20入场完毕)。

二、活动地点

保定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三、活动内容

主要围绕两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及意义,认真学习规定的主要内容,探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怎样实践两个规定及可能面临的问题。活动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进行,聘请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对两个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四、参加人员:

市直及三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业务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及12348律师。

五、具体要求

1、目前两个规定已公开颁布,请参会人员自备学习材料。

2、参加辅导讲座的人员要准时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律管处请假。

3、不要求参会的律师如想参加学习,需7月30日前向律管处报名单。

联系人:李润宏    联系电话:5913681

 

 

 

                  保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保定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