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10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部署和为企业、为群众、为基层、为项目、为稳定“五服务”的要求,结合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的“法律服务进企业”、“千名律师办千案”活动,按照《二〇一〇年保定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努力为“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贯彻落实、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现就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组织指导全市律师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工作大局,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助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进一步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市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有效整合全市律师法律服务资源,为推进项目建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内需和提高城镇化水平等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行业改制改组、企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和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中,发挥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支撑,推动我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要适应“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做好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具体内容有八项:一是排查化解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破产、经营管理不规范、企业主外逃而引发的债务、劳动争议、经济合同等各类矛盾纠纷;二是排查化解因三年大变样、旧城改造、低碳城市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扩大再生产而引发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污染等各类矛盾纠纷;三是重点防范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四是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政府出台经济政策,制定工作方案、提供法律论证,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法律意见;五是开展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排查,提出应对措施;六是积极为企业融资引资、并购重组等法律事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七是为金融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八是其他有利于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活动。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需要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采取过硬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收到良好成效。

“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活动从6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8月31日之前为调查研究阶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企业、深入经济部门了解经济动态、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分析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掌握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9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排查调处和提供法律服务阶段,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件,作出分类处理,限时集中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困难和问题;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总结宣传开展这项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搜集汇编典型事例,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完善领导机构,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市局成立“‘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立光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耿凤忠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全体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律师工作管理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全市“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对各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与有关部门开展沟通与协调,为法律服务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加强对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跟踪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责任人,设立专门办公室,在市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做到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步推进。

(二)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自上而下的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市局领导小组将赴各县(市、区)、市直各律师事务所督导检查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并适时召开调度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督促各地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凡督促检查事项,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各单位也要加强督导检查,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监督,建立和完善执业监督、质量跟踪、服务反馈等制度,确保法律服务人员依法、规范、诚信服务,树立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形象,推动各项服务工作的健康开展。

(三)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活动的健康开展。一是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情况的汇总整理,并及时、准确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凡是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要按时报告,凡是要求报告结果的,要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二是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市直律师所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表彰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督促整改。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法律服务进企业”法律服务行动专刊,指导、交流各单位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制度。三是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各县(市、区)之间要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渠道,畅通工作信息,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工作网络,指导全市“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健康顺利开展。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