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十)申请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提交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书面承诺和所在单位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实习人员对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
五、要求
(一)全国律协新修订的实习规则中新版制式表格正在制定中。为不影响实习人员实习证办理,先使用旧版表格,待新版发布后,再统一更换。
(二)各律师事务所负责通知本所申请实习人员按要求及时办理登记。
(三)申请材料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以虚假材料或欺诈或编造简历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实习登记的,撤销该实习人员的实习登记,已进行的实习无效,并且视情节轻重在两年或五年内不得申请实习。
(四)市律协在实习人员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核,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实习登记,发放实习证。
六、办理实习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常年办理(律师年度考核期间除外)
(二)地点:保定市律师协会232房间(保定市东风中路659号)
联系人:李莹、唐祯祯
电 话:5010388
附:1.《实习申请表》
2.《实习协议》
3.《申请实习人员承诺书》
4.《律师事务所承诺书》
5.《实习指导律师承诺书》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