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DINGSHI  LAWYERS ASSOCIATION
保定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保定市律师协会 关于积极参加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lawsociety | 发布时间: 2019-04-16 | 4227 次浏览 | 分享到:


     
④自觉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项目实施单位的考勤制度和安全规定。因事请假离开服务地的,应按照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期间应当与项目实施单位和“1+1”项目办保持通讯畅通。
     
律师志愿者请假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请假3天以内的,由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司法局批准;7天以内的,由志愿者服务所在省(市、区)项目实施单位审批后,报“1+1”项目办备案;请假7天以上的,经志愿者服务所在省(市、区)项目实施单位同意后,报“1+1”项目办审批。假期以离开服务地时间连续计算。
     
⑤事假每次原则上不超过10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5天,逾期将取消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协议。  
     
⑥各项目服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志愿者返乡探亲和返岗时间。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返岗时间2天的视为违约,原则上将取消志愿服务资格。探亲假10天与春节假期连休,自愿放弃春节探亲休假者,不另外批探亲假。

第六条  志愿者待遇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1+1”项目主办单位当年下发的各项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和项目实施单位的有关补助待遇。

第七条  服务期间,律师志愿者患重大疾病或发生安全事故,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可暂停服务工作,根据医生建议积极进行治疗,治疗期间继续发放生活补贴。项目实施单位协助志愿者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二)治疗痊愈的,经“1+1”项目办和项目实施单位同意后,可返回服务岗位继续开展服务工作。
     
(三)在服务期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经“1+1”项目办和项目实施单位核实批准后,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八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如违反项目有关规章制度,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志愿者违规违纪情况提出相应处分意见,报“1+1”项目办审议决定,作出处理。
     
(二)“1+1”项目办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志愿者违约、违规、违纪行为,视其情节,经核实,可做以下处理:
     
①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②暂停或扣发月度补贴。
     
③通报批评,并通报派出地律师管理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④解除协议,退回原籍。
     
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县级项目服务单位不按申报条件安排志愿者的生活和工作的,或不按规定制度管理和支持志愿者正常工作的,或容忍志愿者违纪行为并隐瞒不报的,一经核实,取消其享受项目服务单位资格,并视其情况通报批评。

第十条 应届大学生志愿者的日常管理由项目实施单位与当地团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1+1”项目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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