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保定市律师协会
关于积极参加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所:
现将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省律师协会《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各所通知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报名。
今年派遣地为山西、内蒙古、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报名的参加选拔的律师,请务于4月21日前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交到律师管理处。
电话:5913681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9年4月16日
冀司律[2019]312号
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河北省律师协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司法局律师处(科)、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律师工作局、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安排部署,今年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全面启动。现就我省志愿律师的招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条件及派遣地区
(一)全国共招募律师志愿者300名,我省招募任务为15名。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有特殊经历者可酌情放宽)
(三)派遣地为山西、内蒙古、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志愿服务期为1年(报名表中“志愿服务地点”一栏,应在上述派遣地中选择填写;具体地点将由“1+1”项目办统一协调安排)。
二、志愿者招募程序和要求
(一)宣传和动员(至4月16日前)。各市应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动员律师报名,及时准确地公布报名地址、时间、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2019年度招募计划落到实处。
(二)审核、集中报名材料(至4月22日前)。律师志愿者向所属市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由司法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严格审核报名者提交信息的真实情况后,出具审核意见,于5月3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志愿者报名表、身份证、执业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报 “1+1”项目办。
(三)审核确认志愿者名单(5月3日至5月17日)。“1+1”项目办汇总各省志愿者报名名单和材料,经审核确认后,通知志愿者所在省律师管理部门。
(四)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20日至5月31日)。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省律师协会组织经“1+1”项目办审核确认的志愿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1+1”项目办委托各省律师管理部门与体检合格的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项目办收到协议书后向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派遣通知书》需注明服务岗位、服务年限、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