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和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市律师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在服务京津冀协调发展、建设法治保定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共保定市司法局党组、中共保定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决定,对全市先进律师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1.全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成立满两年(2016年6月1日之前),党组织所在或包含的律师所内所有党员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2015年6月1日之前)。
2.领导班子强。党组织班子健全,坚持“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促业务、以党风正行风”,切实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决贯彻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党委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本所律师和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负责人政治素质和工作创新能力强,能够正确处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3.工作机制健全。党组织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按照“一间党员活动室、一面党旗、一块党支部牌子、一个党建工作宣传橱窗、一套党员电化教育设备”的“五个一”标准和要求,顺利完成党建活动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党组织生活规范正常,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较高。
4.党员队伍好。党员整体素质好,党性意识强,政治站位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为民服务意识强,法律服务水平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5.工作成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项法律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切实履行执业律师的社会责任,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律师界和社会的高度认可。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党组织关系在市律师行业党委、县(市、区)司法局机关党委或县域律师所党支部的执业律师,且在保执业满三年(2015年6月1日之前),未受到过党纪处分、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党组织关系在市律师行业党委、县(市、区)司法局机关党委或县域律师所党支部的非律师工作人员,且在同一律所工作满三年(2015年6月1日之前)。
2.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模范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肃党的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带头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
4.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自觉践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勤勉履行律师职责,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5.带头弘扬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责任心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勇于同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作斗争,在律师界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 党组织关系在市律师行业党委、县(市、区)司法局机关党委或县域律师所党支部的执业律师,且从事党务工作满三年(2015年6月1日之前),所在单位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本人未受到过党纪处分、行政纪律处分和行业纪律处分。
2.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模范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肃党的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带头依法诚信规范公正执业。
4.工作成绩突出。热爱和精通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律师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有较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自觉践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5.带头弘扬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勇于同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作斗争;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数额
保定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表格附后)。
三、评选程序
1.自我申报。党员个人对照评选条件,于6月10日前向本单位进行申报。
2.组织推荐。对自荐单位和个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及评审,市直律师事务所对自荐和推荐的拟表彰对象进行严格把关,所属县(市、区)司法局要对辖区内县域所的拟表彰对象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于6月15日前将推荐表彰名单报送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3.各县(市、区)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基层党组织和一名个人,市直律师事务所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一名个人。
4.资格审查。市司法局党组、市律师行业党委对推荐表彰名单进行筛选,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协调人员进行重点考察,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其评优资格,且不再进行重新推荐。
5.网上公示。市律师行业党委于6月下旬对拟表彰名单在保定律师网上公示3天。结合公示情况,市司法局党组、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确定最终表彰名单,七一前后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要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评选工作要与当前全国、省、市律师行业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评选表彰工作,提高律师行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把握条件,坚持标准。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扬民主,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要注意总结发现在推进京津冀协调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3.广泛宣传,弘扬正气。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审查推荐材料,评选表彰过程中和结束后,市律师行业党委将通过保定律师网和“保定律师动态”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律师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党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原件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公章,与材料电子版同时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5913681 18803120400
邮箱:1726171068@qq.com
附件1:《保定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附件2:《保定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附件3:《保定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保定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附件1 保定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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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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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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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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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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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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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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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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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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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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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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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1000字以内)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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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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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内所有党员名单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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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司法局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填表说明
1、“受奖情况”一栏:仅填写党组织成立以来受奖情况;
2、“先进事迹”一栏:根据党组织情况挖掘生动感人事例,写成通讯报道体裁;
3、“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对候选先进集体阐明推荐理由及意见,不得只写“同意”。
附件2 保定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推荐单位___ __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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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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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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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免冠彩色二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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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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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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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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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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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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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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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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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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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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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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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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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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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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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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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司法局 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填表说明
1.“律师执业经历”一栏:仅填写从事律师执业的经历;
2.“主要事迹”一栏:根据本人情况挖掘生动感人事例,写成通讯报道体裁;
3.如“推荐单位意见”与“县市区司法局党组织意见”属同一单位推荐,只需填写一栏即可:并阐明推荐理由及意见,不得只写“同意”。
附件3 保定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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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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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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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免冠彩色二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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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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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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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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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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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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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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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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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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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党组织中从事党务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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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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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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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业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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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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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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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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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填表说明
1、“律师执业经历”一栏:仅填写从事律师执业的经历;
2.“主要事迹”一栏:根据本人情况挖掘生动感人事例,写成通讯报道体裁;
3.如“推荐单位意见”与“县市区司法局党组织意见”属同一单位推荐,只需填写一栏即可:并阐明推荐理由及意见,不得只写“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