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律师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保定市司法局  保定市律师协会

关于召开全市律师工作座谈会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10年10月中旬召开全市律师工作座谈会,参加人员为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现就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0月16日(星期六),会期一天,10月15日下午17:00前报到。

二、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议题:

1、分析当前我市律师工作面临的形势。

2、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汇报今年以来律师工作中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明年的工作提出思路和要点。

3、通报年度考核情况并征求对律师工作管理处、律协秘书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分析、总结在执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过程中的情况。

5、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四、会议论文征集:

 1、如何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工作。

 2、如何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意见和建议。

 3、关于律师参与调解、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有关的论文。

五、要求:

1、各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须按照要求准时到会。

2、各单位的总结汇报,对律师工作管理处、律师协会秘书处的意见和建议及在执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过程中的情况要形成材料于10月9日前报市司法局律管处(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

           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论文不能少于1篇,并于10月12日前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

附:关于律师参与调解、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论文的调研提纲

联系人:许钦利  张 笑  李润宏     

邮  箱:baoding0312lgc@163.com

电  话:5913681

                       

                         保定市司法局

                         保定市律师协会

                          2010年9月27日

 

 

附件一:

律师调解制度调研提纲

一、律师参与调解的途径

1、各地律师对农村村民及城镇居民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参与情况;

2、各地律师对劳动仲裁部门和各仲裁委员会调解工作的参与情况;

3、各地律师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会、妇联等组织以及公安、城管、信访等政府部门处理纠纷中的参与协助情况;

4、各地律师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的参与情况;

5、各地律师对已诉案件的审理、上诉、申诉、执行等各个阶段的调解情况;

6、律师参与企业破产、改制、重组中职工群体性事件的调解情况;

7、律师参与当地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违章建筑拆除过程中发生冲突的调解情况。

二、各地专门的律师调解机构建设情况

1、以律协为主设立的律师调解机构情况;

2、以律所或律师为主设立的律师调解机构情况;

3、律师调解机构的人员、受案收费和运营情况;

三、律师调解与其他调解的关系与衔接

目前各省市现行的调解机制,主要是政法委系统领衔的“三调联动”,即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是以公共财政投入为特点的“官方调解”。
    律师调解如何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协会)调解打破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格局,整合五种调解资源,疏通彼此衔接渠道,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调解功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中国特色律师调解制度的前景展望

 

附件二: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调研提纲

一、当地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

二、如有偿:

1、有没有制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还是政府根据需要随机单项选择?如政府有这方面的制度安排,具体内容是什么?

2、是通过招投标,还是政府指定?

3、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有否列入当地政府采购目录?如列入,法律服务额度标准是多少?

4、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有否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如列入,当年费用是多少?

5、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领域主要有哪些?费用是多少?

(1)政府决策咨询论证;

(2)政府规章咨询、起草、论证;

(3)政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4)国有投资;

(5)国有企业重组、收购、兼并;

(6)国有资产处置;

(7)知识产权保护;

(8)征地、拆迁;

(9)信访;

(10)调解;

(11)社区法律服务;

(12)乡村法律顾问;

(13)重大突发事件;

(14)行政诉讼;

(15)其它。

三、如无偿,请列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项目。

四、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情况,包括担任哪一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统计数据、收费情况。

五、每年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总支出是多少?或者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总收入是多少,占当年律师收费比重是多少?

六、当地政府对培养和引进律师人才有否给予经费上的支持?如有,现有政策和费用是怎样?

七、制约当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因素有哪些?

1、观念上没有购买法律服务意识,对律师服务价值认识不足;

2、政府部门有法制办或法制处,用官员即可;

3、没有专项经费;

4、现有律师服务能力难以适应;

5、律师行业主动营销不足;

6、其它